党建廉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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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口一高教职工九不准

 

一、不准无故空岗、空堂、缺会(包括集体教研活动等);

二、不准在课堂(会场、考场)上接打电话、玩手机;

三、除放假外,不准从事有偿家教(补课);

四、不准体罚、变相体罚学生;

五、上岗、上课、值班之前,不准饮酒;

六、不准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;

七、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(家长)礼品、礼金;

八、不准传播谣言、扰乱人心,制造矛盾、破坏和谐;

九、所用交通工具不准在校园违规行驶、停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