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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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制度
    图书流通工作是图书馆日常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,直接关系到学校图书管理质量和效率,为规范工作,特制定如下制度:
一、图书馆对师生实行开架借阅,读者可先在自助查询查询图书信息,记下索书号,然后再到图书馆借书。这样可避免盲目性,节约时间。
二、凭借书证入室借书。个人物品不得带入书库,保持安静,不准吃东西。
三、工具书、大型成套书只供查阅,一般不予外借。
四、办借书手续之前,读者要仔细查看书中有无缺页和污损,如发现图书已有损坏,应及时告知图书管理人员。否则,还书时发现问题,由还书者承担一切责任。
五、学生凭借书证入室借书。每次可借2本,借期为30天。教师每次可借3本,所借图书非教学用书须在一个月内归还,教学用书学期结束归还。
六、对借书逾期不还者,视其时间长短,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甚至停止借阅。
七、爱护图书,保持图书的整洁、完好,不准在图书上标点、画线、涂改、撕剪或污损,妥善保管,以免遗失。如有违反,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。
八、开架图书未办理借阅手续,不能以任何理由将图书携出室外,
否则按偷窃处理。
九、借书证只供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,若有丢失,应立即到图书室挂失,查证后可予补发。挂失前借出的图书由借者本人负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