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返校师生需在接到开学通知后提前1—2天提交填写好的健康调查表(入校后由班主任、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备);
2、严格按照开学通知的具体时间到校,不得提前;
3、准备口罩(每天两个)、换洗衣物及肥皂、洗手液、毛巾等用品,学生须自带一支温度计,带足生活费,所有学生全部住校,禁止家长送饭;
4、严禁携带管制刀具、手机和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进入校园,严禁收发快递、订外卖;
5、必须佩戴口罩、持健康调查表入校。入校时要分批次进行,前后保持1米距离,由“测温安检门”处按顺序进校,不得拥挤,家长不能进入校园;
6、有发热症状的师生禁止返校,与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接触人员解除医学观察后,凭医学证明方可返校,与湖北人员有接触史的师生隔离14天后方可返校。返校、复学时须提供医院健康诊断证明;
7、学费收缴统一扫码线上缴费,生活费充卡,统一由学校财务人员到班内办理,不得到充卡室办理;
8、自觉遵守学校疫情防控期间各项管理规定,做好错时上下课、错时就餐、就寝等活动,就餐排队或进入宿舍时保持1米以上距离。
校园内必须佩戴口罩,禁止扎堆聚集,校园内活动时自觉保持安全距离。尽量不用公用电话,防止交叉感染。
9、保持校园环境整洁,经常通风换气,勤洗手,讲卫生,禁止乱扔垃圾、随地吐痰等不卫生、不文明行为。
10、上好开学第一课。强化自身爱国主义教育、生命教育、疫情防控教育、自我保护教育、公共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;
11、建立责任制,年级(处室)主任、班主任是第一责任人。每日两次测量体温,对年级(处室)、班级负责健康检测并及时向学校报告。对出现疑似症状者,在疾控、卫健部门人员开展工作之前,应将疑似人员隔离在观察室,并做好个人防护和心理疏导工作。
12、珍爱生命,积极防控。适量运动,心态阳光。
2020年2月21日
通知公告
发布时间: 浏览次数:
周口市第一高级中学